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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枪之技不轻传,今之流传多非真技,大别有三:一、将短枪作大枪,有缨有刃。二、枪杆长大,努力操练,舞弄套路。三、将大枪作练力行功之器械,主要在臂膀,其所操持者,枪、其所锻炼者,却与枪无涉。以上,神州、宝岛皆有。
台湾有一支独特之大枪,直承戚继光、程冲斗、及<手臂录>!好古敏求,自有足多。然而,自吴修龄至李书文,约三百年。其间之枪法发展,何竟至一片空白!?
所谓六合大枪,说法甚多。尤以六合二字,拳械采以为名号者甚多。于是众说纷纭,各有妙解。然而,若以大枪枪法:分、合、提、橹、拿;卷、拦、钩、剃、砑之学习程序作解,则亦不妨可分为:一、先习分合,二、再练提橹,三、则操拿法,为前阶。四、可习卷、拦,五、试手钩、剃,六、终以砑法直进来压卷。六合枪成了六堂课,合此六课,以成枪法!
兵器要致实用,第一是了解套路中战技招式之所在;第二也不妨作对打套路之习练,进入双人互动之情况;而第三则必须经过有依据,有方法,有实效之自由对战之训练。
柳叶刀之致用,在裹身而进,以吾左侧之赤手,以助吾刀。以故,双刀不如单刀。
今人练双刀,也以柳叶刀从事,是大问题!而、之所以喜用柳叶刀,乃因双刀一同缠起头来,裹起脑来,连做数回,转身进步,刀花身影,真是好看煞人!
柳叶刀在训练时,左右手皆要能够“缠头裹脑”,“夜战八方”(裹身刀花)以及其他大小刀花。于是,熟练者就两手各执一刀以行之,绝非坏事。只是,以此临阵,则柳叶刀之特殊用法,必然不能执行。双刀当然是采用一般刀款来进行的。更或是一长一短,一刀一盾,,一刀一拐,一刀一钩,一刀一扫子......除了刀裹夹鞭,(软鞭)乃是表演,无法致用。
兵器,杀人之物,凶器是也,动之不祥。而有意思的是:有些人借此凶性,悬刀挂剑于卧房、客厅,期望百邪不侵,诸恶回避。以为有祛凶求祥,镇宅平安之神效!
大枪自然有许多好处,值得提倡。其中,有一个好处是:当今的武术,伪学满街,且正在驱逐良币,杀戮武术!唯有大枪,会就是会,不行就是不行,绝假不了,真是可爱也!
如像大枪这样的实技,当不得丝毫吹嘘,而现在宝岛,竟然也有未曾学过,未曾得传承的个人、团体,努力地推广他们那种得之耳闻,似是而非;翻检古籍,望文生义以合成之的当代发明科学新大枪!
六合大枪有盛名,而今之合成大枪,其成份为:一、听来的,二、读来的,三、看来的,四、猜来的,五。古籍取经来的,六、彼此切磋,妙悟发明来的!替他算算,不正也是六合乎!?
从前人说:花枪耍弄,容易唬人。而大枪骗不了人,是真功夫云云......到了今日,已不足据。因为,今人用大枪唬人的,到处都有!除了身大力笨之外,言其枪技,反而不如花枪!
不但用枪炮,都在用火箭飞弹了,还练什么“十八般兵器”,有何作用!?有何意义!?其实,其意义、其作用,是在锻炼学习这些兵器的—人。看看此人,能不能如式如法地,操持这些兵器。因为,操兵不在手,而是端看全身全人之练武成效何如也!
所谓真刀真枪,当然饶多兴味。然而,今日操兵,就只竹刀木枪足矣。凡是迷思真剑,尤其以贵重为上者,均是邪魔外道,未得真经时之迷障而已。
宝刀宝剑可以炫富而已。对外,不能真杀人;对内,反而可能妨碍了自己实心战技的训练。
军阵用刀,与日常生活之菜刀、厨刀,任何刀近似。军卒之手臂、心性,已惯习而易为用也。平时哪有人老用剑的!?
刀,是人类继短棒∕长棍后的第一件工具∕兵器,自石器时代始......不但较易制造∕握持,而且只有一面刃,使的是劈砍之法,用心一如。
剑是两面刃,加上剑尖,一器三用,用心非一,须得其人。
所谓好的棍法,必有三分枪法也者,万万不是指棍头的戳刺,乃是指棍身的圈绕。
岂止是棍必有枪,以其形近而已。凡是好的剑法、刀法,亦必有枪。
日本倭刀,与吾国之苗刀形似,而用法迥异。倭刀用刀口杀人,刀背打人;刀身只在格架,重要性低,功能性落在后头。苗刀必用刀身,先用刀身!而后能劈砍,作刺戳;其刀身不但具重要性,且多决定性之作用!还要再说什么“同文同种”吗?只是表象而已矣。
中国人拾起一把倭刀,仍用的是:苗刀刀法。给日本人一柄苗刀,能用的是:倭刀刀法。然则用刀在人、在技,而不在器也明矣!
中国人的剑,是直的;而剑之用,是曲的。日本人的所谓“剑”,是曲刃,而其“剑”之用,却是直的。
临阵尚刀,自古而然,因为容易。以耕田打柴之人练兵卒;兵卒不可能个个都是武术家。
所谓“鸭子步”、“鸭踏步”者,大枪长重,又以后手主操,势必全身为助,脚不轻起,移挪如鸭行之形是也。
用枪之步,实忌轻灵。以枪是长械,重。而、亦因枪是长械,径入敌怀。非比刀剑短巧,如不轻捷灵变,何以杀人!?
国人贵重剑法,不知何据,而居然成风!?姑妄言之,则可能一是剑之用法也难,兵卒用刀,剑实可羡。一是剑法早已罕传,求之难得,寝寐思之......一是剑形如祖宗牌位,人一见之便生崇敬礼拜之心乎!
吴殳,枪法宗家,一生在武艺场中。而竟然“五十竟迟遇剑仙” ——渔阳老人!老人至少七十左右啦,始以剑法相授,总因吴殳能枪,对于剑身上事,一说就懂,无碍于心!
什么是剑身上事,可以在枪法之中尽皆得之。
把兵器当成了玩具,虽然好玩,也就完了!
把兵器作为练功的器械,当然辛苦,而苦必有成。
刀法好,人若会了刀法,虽或手中无刀,一枝、一杖,仍可应敌。
剑必用锋,两刃一尖。如或无剑,而以树枝木杖应敌时,则只有一尖可用,而两刃无存。人之已习剑者,积习在身,必仍以刃厮用;用而无效,为敌所乘矣!
早期战阵,兼用刀剑。后来则以刀尚,官长佩剑以为威仪、作为指挥而已。盖因剑之施用必以锋,条件局限。而士卒之习刀者,虽以刀鞘、长鞭、短棒、桌椅腿、营账架等,无不可以紧急应战也。
刀法如臂如掌,来自人身自然,及日用之常—劈柴、切菜。以故,易授易习,伧促练兵,亦可厮应阵战。
剑之为器,较刀为进步,其器不易得。而剑之技法,亦较刀为高、为难。练士不易,难期大量军卒,皆成剑客。
剑之技法必用剑,始能充份作发挥。则亦可以说剑之技法依赖剑,无剑则难尽其术也。
剑法为武术,非纯用人生之本能,生活之习惯所能达到。
武侠小说中之高手∕大侠,好人∕主角多用剑!或者有见于剑技是高阶层、高水平之短兵乎!?
今人练剑,已成剑舞。其与剑术,风马牛不相及也。
棍似刀,枪似剑。自其技法而观之,不言可喻矣。
杂兵来自杂耍,好玩好看,而“终无大用”。
枝兵因特殊需求而研发,具特殊之功能;少一般性之通用能力。
杂兵、枝兵,入手不易,而其技不高。四大主兵入手实易,然而难精。功能性大,所以为主也。
娱人娱己,杂兵习亦无妨。捶练心性,则唯主兵可以臻高明之境。
暗器古人用之有不得已,而犹谓:壮夫不为。今日可以为恶而已,何必研习!?
凡是带环儿,分截儿的,以及分枝儿,有刺儿的,十之八九,即属杂兵与枝兵之类别。不容易玩,而又玩不到什么高明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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