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张务锋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提拔调动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纪法意识淡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银行贷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务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务锋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务锋,男,汉族,1960年10月出生,山东莱芜人,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8.02—1979.12 济宁商业学校统计专业学习
1979.12—1984.02 山东省工商局市场管理处办事员
1984.02—1987.03 山东省工商局团委副书记、基层教育处副科长
1987.03—1988.08 山东省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1988.08—1990.03 山东省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0.03—1997.11 山东省工商局办公室主任(其间:1993.06—1993.08参加美国加州商学院现代市场经济知识培训;1993.09—1994.02在省委党校第4期中青班学习)
1997.11—2000.08 山东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其间:1995.09—1998.0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
2000.08—2006.12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2005.09—2006.01在中央党校半年制中青班第4期学习)
2006.12—2007.03 山东省临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7.03—2011.01 山东省临沂市委副书记(其间:2006.03—2008.01在中央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1.01—2011.02 山东省临沂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1.02—2013.02 山东省临沂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3.02—2013.03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山东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主任(兼)
2013.03—2015.07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山东省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办公室主任
2015.07 山东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
2017.02—2018.0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03 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