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莱芜蓝天救援队 于 2021-11-30 16:24 编辑
2021年9月1日下午4点,济南市莱芜蓝天救援队接公安通知,莱芜汶河陈盘龙段有人溺水,我队接指令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现场救援照片)
(家属赠送锦旗) 在我队救援过程中有群众拍现场救援视频上传至抖音视频平台,一抖音用户为“琮*“”的用户在评论区评论:蓝天救援队找到人了不打捞,先给家属要二三十万打捞费等不实言论,恶意诋毁蓝天救援队,对莱芜蓝天救援队的声誉造成恶劣的影响。 (评论截图) 济南市莱芜蓝天救援队在看到这评论后,立即联系莱芜华山派出所寻求帮助,莱芜华山路派出所了解到情况后,立案开展调查,并派专人到抖音北京总部调取材料,锁定该用户,核实情况。 经莱芜华山路派出所问讯,该用户承认不实言论是他发表,莱芜华山派出所于2021年11月26日,传唤该用户及莱芜蓝天救援队现场处理。在华山派出所民警耐心开导、明法析理的劝诫下,该用户对诋毁莱芜蓝天救援队的行为进行公开道歉,莱芜蓝天救援队接受道歉,不追究该用户的的刑事责任。 莱芜蓝天救援队对莱芜华山路派出所的执法处理表示感谢,作为嬴城联盟的成员单位,在莱芜公安分局领导下,实现了社会资源整合、警民力量融合、联盟功能聚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联盟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参与走失老人救助、疫情联防联控、治安灾害事故处置、溺水救援、重大活动保障等任务,共同守护莱芜平安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在此,莱芜蓝天救援队郑重声明:莱芜蓝天救援队是以志愿服务为原则,协助政府应急体系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参与各种救援行动的民间纯公益志愿者组织,所有救援行动都是公益无偿的。如有团队或个人冒充蓝天救援队索要收取相关费用,请收集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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