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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根据莱芜万通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11月6日裁定受理万通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5年11月7日指定山东华信产权流动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规定,定于2026年3月11日9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万通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议程为:管理人作《莱芜万通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关于莱芜万通电器有限公司财产状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莱芜万通电器有限公司是否继续营业的报告》(表决事项)《莱芜万通电器有限公司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表决事项)《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审计机构作《莱芜万通电器有限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评估机构作《莱芜万通电器有限公司评估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6年3月11日之前,将收到短信通知,通知内容为参会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系统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访问“破立云智慧管理平台”(http://huiyi.poliyun.com:8082/yqs/Vip/login.jd)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登录破立云微信小程序,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特此通知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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