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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直属高速二支队莱芜大队接报警称,京沪高速上海方向462公里,一辆小型汽车与前方同车道正常行驶的一辆小车发生碰撞,报警人的车子不能开了,无人员受伤,请求交警出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疑惑地是,只发现了前方被撞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并做好了安全防护,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后车,于是再度联系报警人后,找了一会后,才在树草掩映的高速路边坡上发现事故车辆......
通过民警的调查并询问双方驾驶员得知,后方车辆驾驶员张某在行驶中低头捡东西导致未集中注意力开车,导致撞上前方正常行驶车辆,从而引发交通事故。民警依法认定后方小轿车驾驶员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分心驾驶会影响驾驶人对车辆速度、行驶方向的操控,导致采取紧急制动的反应时间延长,出现偏离车道、速度失控、闯红灯等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高速交警在此温馨提示:高速公路行车时,驾驶员驾车过程中务必要集中注意力观察道路情况,保证精力充足及身心愉悦,保持安全车速,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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