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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公共汽车站违法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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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 1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公共汽车站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门用于公共汽车停靠和乘客上下车。为了保障公共汽车顺利进出站、乘客安全上下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近一时期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个别驾驶人将车辆停在公共汽车站附近,造成公共汽车无法进站,后方车辆需要绕行公共汽车通行;乘客也要穿行违停车辆上下车。违法停放在公共汽车站附近的车辆给群众上下车带来“麻烦”,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还形成了安全隐患。(个别公共汽车站违法停车情况)针对公共汽车站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采取现场查处、电子警察摄录等方式,强化公共汽车站附近违法停车的治理,保障公共汽车正常进出站、乘客安全上下车,维护畅通、有序的道路通行秩序。
在此,提示广大驾驶人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不要将车辆停放在公共汽车站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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