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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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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9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第四章 公务接待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第二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用车的按照标准收取伙食费、交通费。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接待单位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发表于 2025-5-19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统一规定不接待,一个个又不是傻子、残疾和失能人士,都自己解决衣食住行回去按标准报销不行么?这样也给基层减轻很多负担。
发表于 2025-5-19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关键是落实到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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