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网站5月16日发布《“4·17”地方铁路嫩黑线货物列车脱轨铁路交通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公告》。
公告称,2025年4月17日15时45分,由星火乡站开往嫩江站的30816次货物列车(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配属DF4型7782号机车担当牵引任务,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配属车辆,列车编组27辆、总重2520吨、计长34.9)因折角塞门被机车乘务员关闭后忘记打开,导致列车制动力不足并放飏,当列车运行至嫩黑线星火乡站至依克特站间139公里950米处(时速121公里/小时),机后1-27位车辆脱轨并造成1名路外人员死亡。经救援,4月19日10时58分开通线路,中断嫩黑线铁路行车43小时13分。构成铁路交通较大事故。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公告称,司机佟某、学习司机徐某某、车站值班员李某已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其他负有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 1.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负有领导责任,基于任该职不到一个月,给予警告处分;
2.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负责主管安全监察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
3.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主管运输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
4.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负责全面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5.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负责行政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降级处分;
6.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撤职处分。
7.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输管理部部长负责运输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过处分;
8.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动力部部长负责动力部全面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撤职处分;
9.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部部长负责安全监察全面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撤职处分;
10.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输管理部部长负责运输管理部全面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撤职处分;
责令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对其他10名负有事故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处理情况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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