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在线的朋友们,今日“莱社保”已在线,很高兴每个工作日给您介绍一个社保方面的知识。如有问题,欢迎留言,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531-76221056,如有占线,敬请谅解。 今天的社保问题是:工伤职工能享受的医疗待遇有哪些? 答:工伤职工医疗待遇分四项:1.医疗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门诊和住院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提醒大家注意: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如果发生工伤时情况紧急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稳定后及时转入协议医疗机构救治。 2.康复费用。并不是所有康复都可报销,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取得康复确认资格,到工伤保险康复协议医疗机构进行康复,同时符合上面提到的“三个目录”标准的,才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期间享受伙食补助费(目前伙食补助费执行的标准是29.01元/天)。 4.其他费用。经本市三甲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证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可报销(按照当地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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