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红苹果网络中心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济南市莱芜区红苹果网络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2MA3CY9NJ55
经营者
杨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济莱)文综罚字〔2024〕F-000002号
违法事实
济南市莱芜区红苹果网络中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规定。
处罚依据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0/08
处罚机关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和旅游局
来源: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和旅游局、莱芜区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