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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五支队莱城大队民警巡逻至京沪高速北京方向456公里处时,发现一辆鲁A牌照的大巴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且占用部分行车道,而此处正处于弯道,视野较差,过往车辆纷纷紧急避让,十分危险。见此情形,民警迅速下车查看情况。
经对驾驶员询问得知,该车由莱芜发车后行驶至此,车辆突发故障无法移动,而此刻乘客也因天气炎热,车内没有空调开始焦躁。了解情况后,民警兵分两路,一名民警在后方摆放反光锥桶并指挥车辆,防止发生事故;另一名民警安抚着乘客的情绪同时关注着乘客的需求,为大家提供必要的帮助,并且帮助驾驶员联系救援。在经过30多分钟的等待后,救援车辆终于赶来,在帮助大巴车排除故障后由民警驾驶警车护送其离开。
高速交警提醒:行车前,请驾驶人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杜绝带“病车”上路。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诀,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放置三角警告标志,迅速将车内人员撤离至高速公路护栏外,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切勿在高速公路上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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