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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已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贯彻落实,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进行举报,现就我区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区制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存在应审未审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进行的投诉举报。
二、受理方式和要求
济南市莱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投诉举报电话、邮寄等方式接受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应提供以下内容:1.被举报的政策措施的名称、施行时间;2.被举报的政策措施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审查标准的具体内容。投诉举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匿名、假名、无联系方式、无事实证据的举报不受理。
三、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等方式向受理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也可当面向莱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12345;0531-75678036
邮寄部门:济南市莱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46号516室
特此通告
济南市莱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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