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近期将对2022-2023连续两个年度或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进行清理吊销。请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抓紧时间补报相应年度报告或办理注销。 对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且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等情形的公司及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在此提醒上述711家企业在我局作出吊销行政处罚决定前补报年度报告、变更登记事项或办理注销登记,依法依规履行法定义务。 特此公告 附件:拟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的711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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