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路道路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决定,促进政府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要求,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将金科路道路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要:金科路位于莱钢大道以东,西田路以南,钢城大街以北,道路长1230米,宽36米,占地面积66亩。由济南市钢城区瑞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计划投资6000万元。主要建设路基、路面、路灯、人行道及绿化,雨水、污水、供水、燃气热力、通讯管道等内容。本次征地共计38225平方米,其中用于道路面积32232平方米,用于绿化面积5993平方米。 本次征收土地隶属于济南市钢城区里辛街道办事处,涉及西田庄村、双口峪村、石头湾村和双龙峪村。其中西田庄村征收土地12264平方米、双口峪村征收土地10796平方米、石头湾村征收土地8801平方米、双龙峪村征收土地6364平方米,地类为旱地、田坎、其他林地、乔木林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沟渠、坑塘水面和水库水面。 项目建成后,将为钢城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城市的延伸和壮大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条件。对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发展区域社会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结论 目前项目正在办理前期各项手续,已采取了相应措施,防止可能存在的征地、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经分析报告,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农民、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了解;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3、对项目用地的意见; 4、对项目征地补偿等的意见; 5、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工作内。 六、建设单位 济南市钢城区瑞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经理 电 话:13863478434 E-mail:1065028597@qq.com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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