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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经过选举的滨河花苑业主委员会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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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 06: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业委会跟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要通过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没有通过就是违规,就可以不付物业费,要是合同违背业主意愿,违规公序良俗,这是无效合同,就可以不付物业费,业主跟物业公司一根毛关系都没有,除非物业公司跟业主个人签定一份合同,业主可以认可。
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未经业主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属违规操作的无效合同。处理办法,一,业主可以拒绝支付物业费,二,可以起诉业委会,要求撤销合同。
没有经过选举大会成立的滨河花苑业主委员会,我们业主直接不认识他们!这些人为所欲为!退休干部党员就可以不代表开大会,把好好的物业赶走?随意把大片若干树砍杀!把车库道闸破坏!把大家伙的维修基金随便用?大家伙敢怒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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