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在线 莱芜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144|回复: 1

隧道内未保持安全车距致两车追尾 交警教你如何处理隧道内事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5-28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莱城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青兰高速青岛方向城岭隧道内发生两货车追尾事故,车辆在车道内滞留,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接警后莱城大队迅速组织巡逻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微信图片_20240528101012.jpg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两货车出现不同程度损坏,其中前车无法启动,需要拖车救援。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民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调查询问并现场查明,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事故地点时,未与同车道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与王某驾驶车辆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损坏、无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高速交警提示:安全距离是指后方车辆为了避免与前方发生意外碰撞而在行驶中与前车所保持的必要间隔距离,日常出行,尤其是高速公路驾车行驶,一定要保持安全距离行驶,为自己,也为他人!
    那么问题来了,隧道内发生事故该怎么办?
    隧道内发生的事故形态比较单一,绝大多数是追尾与刮擦事故。如发生此类事故,无司乘人员受伤(或伤势轻微)、车辆未出现因故障无法行驶的,事故当事方驾驶人应迅速开启危险警示灯、并在后方150米左右位置摆放三角警示标志。同时拨打122报警,告知事故发生地点,确保登记在案。随后,司乘人员应主动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事故各方相互留好联系电话后,可自行驶离事故现场。在有条件的隧道内,可将车停至紧急停车带;无条件的,应驶出隧道出口,将车辆停至安全位置,再作进一步处置。
    如无法第一时间撤离现场的,司乘人员应报警告知事故发生地点,并迅速开启危险警示灯、在车后方150米左右位置摆放三角警示标,提醒过往司机注意避让。所有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切勿随意在现场走动,避免二次事故发生。牢记九字真言“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发表于 2024-5-28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隐私声明|小黑屋|联系电话:0531-75627999|济南在线 莱芜在线 ( 鲁ICP备15020683-2号 )

GMT+8, 2024-7-1 13:3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