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权限
- 1
- 帖子
- 积分
- 52031
- 威望
- 点
- E币
- 个
- 相册
- 注册时间
- 2008-3-21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UID
- 769964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伟与被执行人程桂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程桂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赵伟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程桂新,男,1970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刘地村3组5号,公民身份号码:370305197004255312。
执行案号:(2024)鲁0116执987号。
执行依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116民初10245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34056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程桂新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发放悬赏奖励。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1-76210689,0531-76212262,联系人:车法官
特此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