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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了更好地维护队员的合法权益,增强队员的维权意识,济南市莱芜第二实验小学快乐春笋中队开展了“理性消费,权益保障我先行”主题活动。 活动当天由中队队员亓辰宇妈妈带来了一堂生动有趣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班会,依次从四个部分讲解了2024年消费维权年、消费者权益日是什么?消费者维权的小常识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 班会上,队员们举行了“理性消费,为维护自己权益而努力”辩论赛。辩论赛模拟维权现场,中队队员展示如何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用幽默的语言在模拟中展现着自己维权的场景。队员们踊跃参与到辩论当中,通过参与都更多的了解到有关消费的维权问题。 此次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班会的开展,不仅使队员们学到了更多的维权知识,提高了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也对促进健康、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消费氛围的形成有着重要意义。使“理性消费,小心陷阱“这一概念在队员们的心中得到了一定的诠释,让队员们了解到更多权益问题的解决办法,展示出新时代少先队员的风貌。 撰稿:魏翠玲 编辑:魏翠玲 审核:王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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