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济农财〔2023〕55号)要求,支持15家农民合作社每家1.11万元,19家家庭农场每家0.5万元,资金共计26.15万元,用于开展品牌建设、财务管理信息化软件购置。按照主体自主申报、镇街审核推荐、区级复核筛选的流程,优先支持2023年度新认定的市级示范社、示范场。综合申报材料、发展需求、往年奖补情况、示范等级等因素,确定扶持济南市莱芜区唐王许果蔬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等15家农民合作社,扶持济南市莱芜区汶水源种植家庭农场等19家家庭农场。扶持名单如下,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9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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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营主体能力建设类项目(合作社)资金分配名单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建设类项目(家庭农场)资金分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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