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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点左右,北孝义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自己放在车内的1800元被盗”。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开展工作,为了尽快抓获违法行为人、追回群众损失,办案民警根据作案时间、手段等特点,立即调取案发现场及沿途监控录像,经过分析研判,最终锁定违法行为人苏某某,并立即前往其住所将其成功抓获。经询问,苏某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事后,办案民警积极与违法行为人家属沟通协调,家属主动退赔受害人损失。
民警提醒:
不要把财物留在车内,尤其不要将现金、首饰和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显眼位置。
尽量将车停放在有监控、光线好的地方或者有人看管的停车场。
一定要养成离车随手锁门并再次确认的习惯,防止出现因粗心导致车门未锁上。
如果发生车内财物被盗,要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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