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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社保】政策在线解答: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度职工养老保险费可以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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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5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莱芜在线的朋友们,今日“莱社保”已在线,很高兴每个工作日给您介绍一个社保方面的知识。如有问题,欢迎留言,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531-76221056,如有占线,敬请谅解。
   今天的社保问题是: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有困难,可以在2024年度补缴吗?
   答:不能。按照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年度内按月、季度、半年、年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3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费,可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自2024年1月1日起,不能缴纳2023年及以前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费。

发表于 2023-12-25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为啥呢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6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国家政策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年底以前缴纳本年度各月的养老保险,跨年不允许补缴。
    因疫情原因,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54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未缴费部分可在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同时也特别提醒广大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未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只允许在2023年12月31日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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