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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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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2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近年来,莱芜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人员培训、评估督导检查、清理政策障碍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见效,有力地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对全区营商环境建设起到了优化推动作用。
一、建章立制,以机制建设推动制度落地落实
       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从完善制度建设入手,对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成员单位作出相应调整,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济南市莱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济南市莱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莱芜区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办法》《莱芜区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办法》《莱芜区公平竞争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办法》等制度,深化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对举报及时处理和回应,对审查情况开展统计分析,并按时上报上级部门。
二、夯实能力,以组织培训引导审查规范高效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及《公平竞争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全区25家成员单位联络员进行培训,围绕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流程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邀请山东省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库专家人员以《反垄断法修订背景下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主题,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基本情况、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解读与案例分析、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山东省行政垄断典型案例四个方面入手,为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人员进行了专业授课。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进展,全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确保莱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创新模式,以督导评估带动审查能力提升
       出台了《济南市莱芜区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实施方案》,在莱芜高新区和各成员单位推行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这将进一步优化审查方式,提升审查效能,提高审查质量,深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全面落实。 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山东政法学院作为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022年度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报告。2023年,通过现场核查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部分成员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审查范围界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等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具体指导性意见,为莱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专业支持。
四、聚焦重点,以政策清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2023年,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鲁市监反垄断字〔2023〕53 号)等文件精神,莱芜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2016年至2022年制定或牵头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清理工作,以及对由各单位实施或牵头实施的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实施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莱芜区各单位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件,其他政策性文件13件,均未发现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
       莱芜区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论述,持续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济南市莱芜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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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重点解读:
1、审查范围——应审尽审原则  
       《细则》第2条:在制定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方面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
2、审查方式——谁制定、谁审查  由政策制定机关自行审查
       《细则》第3条: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由起草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起草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可以会同本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得提交审议。(公平竞争审查成为必经程序)
       以多个部门名义联合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由牵头部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中应当充分征求其意见。
3、内部审查机制:《细则》第5条: 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明确审查机构和程序,可以由政策制定机关的具体业务机构负责,也可以采取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或者由具体业务机构初审后提交特定机构复核等方式。
4、审查标准——四大类、五十四项
       《细则》第13条—16条 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
5、审查流程——三步走《细则》第6条
       ①识别是否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
       ②对照标准逐条审查并说明相关情况;
       ③判断是否适用例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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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将有关改正情况书面报告上级机关和反垄断执法机构。
典型案例:
1、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依法调查处理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1年10月20日,海宁市住建局会同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嘉兴监管分局海宁监管组联合印发《关于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海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符合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在开工前由相应的施工承包单位以项目为单位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承包机构为共保体。2021年11月1日,海宁市住建局以海宁市建筑施工安全委员会的名义,委托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分中心的工作网站上发布《关于海宁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同体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规定本项目需由3家及3家以上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或嘉兴分公司组成的共保体(需明确共保体成员组成及份额),并要求以首席承保人名义参与投标。2021年11月23日,4家保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中标成为海宁市建筑施工领域安责险承保机构共保体,期限为3年。2021年11月30日,海宁市住建局下发《关于落实海宁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的补充通知》,明确海宁市建筑施工领域安责险承保共保体的组成、保险的办理地点,并要求“所有符合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在开工前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参保,未按规定进行参保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进行严格处罚。”截至2022年1月14日,共有39个建筑工程项目向共保体投保了安责险。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认为,海宁市住建局等招标确定共保体承保全市建筑施工安责险业务,并且发文要求新开工建筑施工企业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在共保体保险公司投保建施安责险的行为,剥夺了建筑施工企业自主选择建筑施工安责险保险公司的权利,排除了共保体以外其他保险公司参与海宁市建筑施工安责险市场竞争的机会,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纠正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17年5月9日,当事人下发《关于明确贺兰县有线电视工程建设和验收主体的通知》,明确规定“凡贺兰县境内的有线电视工程,均由某公司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认为,当事人指定某公司作为贺兰县辖区内有线电视工程建设和验收单位,剥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选择建设单位的权利,排除、限制了其他同行业经营者参与当地相关市场竞争,妨碍了市场公平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利,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3、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双峰县卫生健康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1年7月23日,当事人(甲方)于2021年7月23日与某公司(乙方)签订《药品、耗材、设备购销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约定:“甲方辖区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附名单在后)所需药品、耗材、器械设备等拿出一定比例的采购量给乙方。甲方以文件的形式下达指标到所辖公立医疗机构,由乙方与有关公立医疗机构签订供需合同”。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妨碍、限制了该县域内药品、耗材、器械设备市场的公平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4、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纠正白银市人民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12年2月28日,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城镇职工参加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意见的通知》,该文件规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某保险公司白银分公司承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作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具体管理,市、县区人寿保险公司负责本险种的签单投保、参保人员变更、案件受理及赔付等工作;市、县区社会保险局负责保险费用的代扣代缴工作”。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限定白银市城镇职工购买其指定的保险经营者提供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排除、限制了其他同行业保险经营者参与当地相关市场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利,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5、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郴州市教育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1年4月30日,当事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郴州市政府网、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发布《郴州市中小学校服生产供应厂家入围招标》公告,组织开展郴州市中小学校服厂家入围资质公开招标工作。招标文件明确“由市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按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划分区域,分成4个区域,然后由入围企业自行抽签确定各自经营区域”。当事人拟通过这次招标最终确定郴州市中小学校服生产供应商。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剥夺了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自主选择权,排除、限制了该市中小学校服市场的公平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6、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衡阳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0年11月24日,当事人等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公职人员定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该文件规定:“县保健委通过审核、考察,遴选出4家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作为承检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排除、限制了该县域外其他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体检机构参与的机会,妨碍了该县体检市场的公平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7、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衡南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0年10月12日,当事人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公职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该文件规定:“各单位全体公职人员必须在县内具有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各受检单位在体检之前自主选择一家县内有资质的承检机构”等。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既限制了该县相关单位自主选择权,又排除了县域外其他具有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参与的机会,妨碍了该县体检市场的公平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8、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纠正都安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19年12月4日,当事人以《都安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给予某医药有限公司优惠政策的请示》(都卫报〔2019〕88号)上报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该文件中提出“在同等条件下,全县所有医疗单位优先采购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药品、医疗器械、一次性耗材、中药饮片、医用化验试剂等药品医疗器械”。2020年1月8日,当事人将文件转发至县直医疗保健单位、各乡镇卫生院,要求认真执行。2020年1月至10月,当事人所在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先后与某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了配送协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要求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在医疗物资采购上使用其指定医药供应商提供医药物资配送服务的行为,排除了其他医药供应商参与竞争,限制了公立医疗机构自由选择医药供应商的权利,影响了当地医药经营市场公平竞争。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9、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祁阳市教育局等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1年3月8日,当事人联合祁阳市卫生健康局下发《印发<关于全面开启祁阳县中小学校学生建立视力健康发育档案活动方案>的通知》,直接指定某眼科医院为本次视力检查建档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排除了其他医疗、体检机构(经营者)参与视力检查建档的机会,构成滥用行政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10、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永州市零陵区教育局等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1年1月15日,当事人联合零陵区卫生健康局下发《关于全面开启全区中小学校学生视力建档的通知》,规定“明确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职业中专学生到零陵某医院进行视力检查”。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排除、限制了其他医疗、体检机构(经营者)参与视力检查建档的机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以下为竞争周标语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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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4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发表于 2023-9-15 20: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公平竞争对于经济发展很重要啊,支持
发表于 2023-9-13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制度是说给人听的,换句话说,经是好经,就让那些瞎包和尚念歪了
发表于 2023-9-13 14: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现在有公平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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