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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2027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深入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每年遴选不少于50名青年骨干教师予以重点培养。支持各区县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开展乡村教师共有产权住房试点。
2027年,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
根据《工作方案》,到2027年,全市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5以内,力争60%以上区县(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下同)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充分发挥,乡村教育现代化全面实现。 《工作方案》提出,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加强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设,依托文明实践所(站),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进校园,开设特色课程,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 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全面增强镇域驻地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十四五”期间全市所有镇铺开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鼓励乡村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效益。 优化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2027年所有镇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Ⅱ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实施乡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系列工程,补齐乡村幼儿园游戏场地、保教设施、幼儿书籍、玩教具等短板,2027年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公共交通和午餐标准配备等服务的基础上,稳妥撤并办学质量低、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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