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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济南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6月25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凡应聘要求具有济南市钢城区户籍岗位的考生,须在2023年6月25日前取得济南市钢城区户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25日。
二、招聘岗位 2023年度济南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60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济南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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