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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中心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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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4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根据《济南市莱芜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现将幼儿园2023年招生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生计划

小班幼儿200名(包含九六七五三部队、九六七五六部队适龄幼儿)。

二、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出生日期在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8月31日(含)之间。

三、招生方式

在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招生平台统一网上报名,所有幼儿需经网上信息采集、材料审核、实地查验合格后方能取得入园资格。

四、 招生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严限年龄,免试入园”的原则,按照幼儿园可提供的学位数进行招生工作。招生范围是汇源大街以南,沿河路以北,凤凰路以西,水岸华庭和南方商城以东。此范围内幼儿优先入园,如有空余学位,适当招收相对就近适龄幼儿。

五、 招生时间

01
招生简章公布时间:
2023年6月3号—6月11号。

02
网上信息采集时间(即网上报名时间):考虑家长时间、平台熟知程度不同等因素,本次网上报名将分两次进行。建议家长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招生网址:http://124.128.226.251:8081/jnbm/

第一次网上信息采集时间:2023年6月12日上午8:30-6月13日下午17:30,招收幼儿120名(包含九六七五三部队、九六七五六部队适龄幼儿)额满为止。
第二次网上信息采集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8:30-6月16日下午17:30,招收幼儿80名(凡鹏泉街道范围内均可报名,不再划定居住范围),额满为止。

03
查看初审结果时间:第一次报名家长请于2023年6月14日8:30——18:00登陆报名网址查看初审结果。第二次报名家长请于2023年6月17日8:30——18:00登陆报名网址查看初审结果,并根据初审结果要求按时参加现场审核。

04
现场审核要求:6月18日上午携带网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按初审结果要求的时间段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

六、 招生条件

01
1.凡幼儿及父母在鹏泉街道范围内居住,且房产在幼儿父母(一方或双方)的名下,包括还房、大产权房、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租房和沿街楼商铺;购买新房必须已交房居住;若祖孙三代同住且房产在祖父母名下的请开具父母无房证明。以上情况需提前准备资料(详见附件1)
02
2.根据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残疾儿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协调办理入园手续

七、要求及说明

01
因未能及时关注招生信息等个人原因,没有报名成功,幼儿园概不负责。
02
网上报名完成后,请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初审信息,并准时按网站通知时间到现场审核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03
现场审核时只需一位家长携带材料全程佩戴好口罩错时入园审核。
04
现场审核后,幼儿园还要进行入户走访以确认实际入住,敬请家长给予理解和配合。
05
凡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证件及材料有假,幼儿园将取消其入园资格。
06
幼儿入园前及入园后,经调查核实,一经发现幼儿不符合入园条件及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幼儿园可拒绝幼儿入园。请家长仔细核对报名材料,诚信申请入园,否则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07
报名过程中,请务必按照系统要求正确上传对应资料,如因上传资料与要求不符或重复上传同一资料,将导致系统无法识别,造成报名无效。

报名咨询电话:
0531--75877367
李老师 尚老师
(报名流程后续详见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中心幼儿园公众号)


附件1:报名所需上传材料说明

一、有房产证者:
    1.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购房交款单据(上传标有国土局盖章页、权利人姓名、房屋坐落位置等关键页)(如房产在祖父母名下必须外加上传房管局开具的监护人无房产证明);
    2.实际居住证明材料(交纳三个月以上的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等任何一项单据);
    3.户口本(上传索引页、幼儿户口页),无户口本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二、小产权房(包含还房户):
    1.父母的购房正式合同及购房发票(上传标有甲乙双方名称、付款款项及付款额、双方签章等关键页;如房产在祖父母名下必须外加上传房管局开具的监护人无房产证明);
    2.实际居住证明材料(交纳三个月以上的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等任何一项单据);
    3.村委居住证明(要写明详细居住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4.户口本(上传索引页、幼儿户口页),无户口本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三、无固定住址(进城务工租房和沿街楼商铺):
    1.租房或购房合同以及相应的交款单据(合同正规,具有法律效力,有中介公司盖章或证明人签字);
   2.实际居住证明材料(交纳三个月以上的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等任何一项单据);
    3.父母一方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单据(沿街楼商铺);
    4.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进城务工租房)
    5.摊位租赁合同(附租金交纳单)、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6.户口本(上传索引页、幼儿户口页),无户口本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注:
1.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为监护人(幼儿父母)的证件材料,其余的均不符合要求。
2.上传的扫描件或照片格式为jpg\png\gif格式,图片不大于2M。
3.购房或租房合同以及相应的交款单据必须正规,具有法律效力(有中介公司盖章或村委证明人签字);个人交易行为一概不予承认。

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中心幼儿园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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