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水土保持规划(2023-2030年)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求,现对济南市钢城区水土保持规划(2023-2030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为有效落实水土保持相关规定,济南市钢城区城乡水务局组织编制了《济南市钢城区水土保持规划(2023~2030年)》,规划主要涉及内容如下: 总体布局:主要通过实施河道综合治理、湿地建设、城区排涝、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城市绿化等措施,保护自然生态,维护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治理水蚀坡林地和低标准梯田较多的区域,加强梯田提升改造,改善区域农业生产条件,同时做好河道和湿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需求。 治理对象:治理对象是需要采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的土壤侵蚀劣地和退化土地,主要包括:坡耕地、砂砾化土地、侵蚀沟道、“四荒地”水蚀坡林(园)地、退化灌草地、山洪沟道等。 治理规模:规划期内共完成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面积90.18km2。其中,近期2023~2025年,完成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面积29.00km2;远期2026~2030年,完成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面积61.18km2。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匡算规划总投资6156.00万元,资金来源一是争取上级资金,二是利用水土保持补偿费,三是充分利用金融资本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 保障措施:从组织管理、资金投入、政策宣传、考核管理四个方面对钢城区水土保持工作落地落实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 二、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济南市钢城区水土保持规划(2023-2030年)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主要调查收集以下几个方面(但不限于): 1、您对本规划的态度和看法; 2、对目前环境质量现状、水土保持现状的认识。 3、对规划实施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4、您认为本规划还有哪些涉及社会稳定方面的风险。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针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工作内。 五、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金耀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89号颐高金街9-216 电 话:13336349035 邮 编:271100 E-mail: 1065028597@qq.com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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