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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已是三月,虽然已经是百花齐放,但是警察蜀黍可有句话要交代大家,“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这铺前的绿植不是你的你可别随便拿。
这不,近日就有一位女士因为偷盗别人店铺门前摆放的“绿萝”被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依法行政拘留,“绿萝”虽不值钱,但偷盗的代价未免沉重。
3月9日、10日,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颜庄派出所辖区一群众报警称,有人连续两天来自家店铺门前偷走“绿萝”盆栽。办案民警立即调阅视频追踪,发现一名骑着电动车的女子于凌晨5点左右经过将盆栽搬走。民警顺线追踪,最终确定了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在亮明身份后,该女子坦言自己一时糊涂,看“绿萝”枝繁叶茂甚是好看,遂生贪念,见四下无人便将盆栽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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