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其中莱芜区友顺活鱼批发部被通报。 一、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乐陵市大蓄鲜生蔬菜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大哨头批发市场李衍平销售的黄瓜,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市北区利群便利绍兴路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山东九州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连锁超市联安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临清市康庄镇小军天天鲜果蔬超市销售的豇豆,其中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清市康庄镇小军天天鲜果蔬超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平邑县家乐购生活服务超市销售的沃柑,其中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邑县家乐购生活服务超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张店区玉厂生猪肉批发店销售的猪肉,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市中区双杰牛羊肉经营部销售的羊肉,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庆云蔬菜水果批发市场李明销售的豇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济南市莱芜区友顺活鱼批发部销售的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潍坊世纪泰华福乐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莱阳市鹏达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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