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水运管函字〔2022〕8号)要求,划定水库保护范围,水闸(橡胶坝)管理(保护)范围,现通告如下: 一、本公告涉及水库、水闸莱芜区辖域内的3座中型水库、146座小型水库和40座水闸(橡胶坝)。 二、水库保护范围设计兴利水位线至校核洪水位线之间的库区。大坝水库主坝(包括河槽段、阶地段及坝端,下同)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300米;中型水库主坝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200米;大、中型水库副坝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150米;小型水库大坝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70-100米。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250米。 三、水闸管理(保护)范围水闸(橡胶坝)工程管理范围根据水闸工程等级及重要性确定:大型水闸的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河道各200米至500米,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50米至200米的地带;中型水闸的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河道各100米至250米,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25米至100米的地带;小型穿堤水闸(橡胶坝)工程管理范围同所属河道管理范围。 水闸(橡胶坝)工程保护范围根据水闸工程等级及重要性确定:大中型水闸(橡胶坝)工程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2米至10米;小型穿堤水闸(橡胶坝)工程保护范围同所属河道管理范围。 四、其他本通告涉及的水库增容或水闸(橡胶坝)变更后,其管理(保护)范围按照有关要求实时进行调整。 附件:1.莱芜区中小型水库名录 2.莱芜区水闸(橡胶坝)名录
莱芜区中小型水库名录
莱芜区水闸(橡胶坝)名录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水库保护范围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等有关标准,区城乡水务局组织完成了全区水库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涉及水库全区54座小型水库,其中小(一)型6座,小(二)型48座。艾山街道6座(大龙门(北)水库、大龙门(南)水库、高峪水库、纸坊水库、贤女庙(上)水库、贤女庙(下)水库)。颜庄街道5座(孙家庄水库、桑梓峪水库、龙潭水库、卧虎山水库、泉水峪水库)。汶源街道8座(霞峰水库、官庄水库、台子水库、青冶行水库、杨家大峪水库、台子2#水库、东王庄水库、桑家庄水库)。里辛街道8座(黄崖水库、丰合峪水库、吴家沟水库、马蹄沟水库、马立沟水库、前朱山水库、石头湾1#水库、黄金兰水库)。辛庄街道16座(裴家庄水库、黑石涧水库、王响泉水库、上河(北)水库、上河东南水库、下三山水库、后城子水库、后峪水库、东铁车水库、西铁车水库、旋车沟水库、城岭水库、团坡子水库、裴家庄2# 水库、张砟峪水库、枪杆峪水库)。南部新城1座(小上峪水库)。棋山管委会10座(八大庄水库、桃行水库、八大庄2#水库、幸福村水库、三岔河村北水库、三岔河村西水库、圈里水库、杨家楼水库、回渔湾水库、天井峪水库)。
二、水库保护范围水库大坝保护范围:小型水库大坝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70-100米;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250米。 三、其他
本通告涉及的水库进行治理后,其保护范围按照有关要求实时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