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1年4月在钢城区辛庄街道某村非法开采山砂170立方米,全部用于销售,收入5100元。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其作出罚款612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孙某逾期未履行,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2年7月14日,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孙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执行手续,孙某拒接后,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022年7月19日,线上查封孙某名下轿车一部,因未查找到车辆下落,该车未实际扣押。
2022年7月30日,线上冻结孙某名下所有银行账户、财付通、支付宝等账户。
2022年8月2日,前往孙某被查封房产处进行线下调查并张贴查封裁定书、传票等执行手续。
通过走访物业、邻居等,得知孙某不在此处居住,该房产设有抵押。
2022年8月12日 、9月14日,两次前往卫健部门,通过核酸检测大数据成功锁定孙某经常做核酸的检测点。
2022年9月23日,组织专门力量兵分两路继续查找孙某下落。一队在核酸检测点蹲守,另一队负责外围查找孙某车辆,均未果。
2022年9月27日,驱车60公里前往孙某老家,查找孙某下落。在孙某家中,通过孙某父亲第一次成功电话联系上孙某。 再次向孙某送达执行手续,督促其限期履行义务,孙某表示将会尽快履行义务,其父亲同意为本案做担保。
2022年10月9日,孙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再次前往孙某老家,向孙某父亲送达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预罚款等手续。
经过与村委工作人员长达两个小时的耐心疏导和释法明理,最终孙某父亲以担保人的身份将本案的全部案件款连同执行费共6170元全部缴纳完毕,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孙某案的执结是钢城区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执行干警在普通又忙碌的办案日常中践行着责任与担当。下一步,钢城区法院将持续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履行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职责,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职责,打造钢城环境资源审判品牌,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美丽钢城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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