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东又有多人不按时做核酸
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被处罚
不按时做核酸 烟台警方曝光2人
近日,烟台公安发布警方通报: ■烟台芝罘区白石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周某7月10日至9月9日仅做三次核酸,其间,在告知其静止等待上门核酸检测后,仍拒不遵守防疫规定擅自开车外出。
周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张某未遵守烟台市疫情防控政策,9月2日至7日未做核酸检测,其间多次出入某五金商场,被凤凰台派出所查获。
张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临沂3人受到行政处罚
近日,临沂蒙阴县发布通报: 9月11日,蒙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疫情防控工作检查中,发现蒙阴街道佳亮汽配城张某、类某,连续7天无核酸检测记录,南郊一超市张某云连续5天无核酸检测记录,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劝告,三人当日进行了核酸采样。 因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2022年9月11日、12日公安机关决定给予张某云警告,张某、类某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济南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