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7日,济南市召开新型职业农民中级、高级职称评审会议。会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济人社发〔2021〕16号)和《关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县推荐,市级复核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拟定方国栋等86名同志为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选,张立兴等59名同志为新型职业农民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选。本次异议期为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反馈,邮寄的以寄出时的邮戳时间为准(恕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或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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