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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山东淄博版惊现唐山打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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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3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又一地发生打人事件?” 山东淄博,6月10日凌晨3点左右,一女子与2名同伴在吃宵夜。此时,邻桌有人向他们扔木签子和铁签子。女子立即大声制止对方,要求他们不要再扔了。随后,对方就骂骂咧咧地过来,双方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期间,有3名女子互相撕扯,打得很凶,甚至出现了抓头发及用脚踹头的行为。另外,有3名男子在互相推搡,而其他人要么旁观,要么劝架。据当事女子称,对方是5男1女,而自己一方只有3个人。最后,有路人经过此处时,拍下了视频并帮忙报了警。可是对方6人都跑了,警方就来了。


1、唐山打人事件还未结束,这山东淄博又开始了。哦,不对。我们从时间上来看,唐山打人和淄博打人事件,都发生在同一天,且时间非常相近。不过这两起案件有着明显的不同之处。


唐山打人事件,很明显是多名男子**,主要针对一名女子殴打。而淄博这起事件中,双方却属于你一拳我一拳的互殴行为。虽然挑事的是5男1女这方,但双方同时动手,而且参与打架的人势均力敌。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有网友表示,别人主动过来挑事,难道动手还击就不能是正当防卫吗?


在法律上,正当防卫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不是为了报复进行还击。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打架双方都是各执一词,导致警方无法作出精准判定,所以只要双方持续殴打在一起,一般会认定为互殴行为。


当然,如果能确定是一方先挑事,或者先动手的,那么公安机关在作出处罚时,会加重对先挑事或者先动手一方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像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互殴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能调解成功,那么就不予处罚。


如果调解不成或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双方分别予以处罚,同时要明确告知双方,索要赔偿的话,就去法院起诉。


当然,如果有人在互殴过程中出现了轻伤伤情的,那么打人者将面临故意伤害罪的刑事处罚,参与者也可能一并受刑。


3、另外,女子称路人报警后,对方5男1女跑了,然后警方就来了。


根据《110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警方接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市区要求5分钟内到达现场,郊区要求10分钟内到达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应当迅速核实报警内容,然后妥善处置。


本次事件中,女子的具体位置属于市区还是郊区,路人帮助报警的时间是在打斗过程中,还是打斗结束后,均未明确说明。因此,这里无从判断民警是来得快,还是来得慢。


不过我相信,除非有意外发生,民警到达现场的时间,大概率是符合规定的。


4、最后,向他人扔杂物,是很不文明、很不礼貌的行为。现在连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要讲文明、懂礼貌。那作为成年人,就更应当做好表率。同时,成年人也要懂得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情绪,打架其实并不帅,相反的还可能会坐牢。


大家对淄博打架事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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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3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这就是没料子办的事
发表于 2022-6-13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听说唐山那几个有前科,比较硬气
发表于 2022-6-13 21: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不还击怎么制止被侵害呢,这矛盾吧
发表于 2022-6-14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看来淄博和唐山有一拼,都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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