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权限
- 255
- 帖子
- 积分
- 2399
- 威望
- 点
- E币
- 个
- 相册
- 注册时间
- 2021-12-7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UID
- 878024
|
近期,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对企业员工吹响安全生产举报哨声给予重奖激励和严格保护,山东省应急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9家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的意见》
《意见》提出,“吹哨人”是企业内部举报人,“吹哨人”举报具有举报信息详实准确、专业性强、可信度高等特点,“吹哨人”制度能够有效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精准和事故隐患难发现等问题。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吹哨人”举报重奖激励制度,依法履行“吹哨人”举报奖励职责,做到应奖尽奖、依法重奖、依规快奖。
“吹哨人”(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举报其所在企业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上浮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创新推行“吹哨人”信息三个最严格保护制度。《意见》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健全“吹哨人”信息的最严格保护制度,明确在“吹哨人”举报接办、核查、奖励等各个环节的保护要求,建立“吹哨人”信息知悉全过程留痕和泄露可追溯工作机制,实行接办最严格保护、核查最严格保护、奖励最严格保护“三个最严格”保护。
今年1-5月份,山东省共接办各类安全生产举报7017件,为去年同期的3.1倍;发放举报奖励资金79.07万元,为去年同期的4.3倍。山东各市均建立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机制,公布了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举报受理渠道。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拨打12345、登录各行业部门网站、邮寄信函等方式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举报事项具体奖励情形,对有功举报人分档给予50万、30万、20万、10万等不同额度的现金奖励。同时对未列明奖励情形的举报,经核查属实,同样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来源:济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