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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属违法!新规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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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6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在济南的街头巷尾
我们随处可以见到电动自行车
因为出行方便
目前它已经成为
大家短途代步出行的一大选择
但很多问题也随之而来
有人为了追求刺激、方便
将电动车进行改装

4月14日
交警支队天桥大队
在济泺路清河北路路口
针对电动车的违法改装
开展集中整治
一辆拉着两大箱货物的
电动自行车被民警拦了下来

7.jpg

车子停下后
民警发现货物并没有任何固定措施
但看起来放置在后座上却非常平稳
将货物搬下后才发现
车子后座被改装成一块平板

8.jpg

车主改装的目的
就是为了拉货物更方便
但非机动车载物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如此改装是非常危险的
民警对车主违规载物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并要求他将车辆恢复原状

其实,当前电动自行车的
拼装、改装现象并不少见
甚至有人改起来非常“疯狂”

来一起看个案例:
       4月6日,石家庄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猫腻随即将其拦停


       经过民警仔细检查后发现,该车共有四处明显改装痕迹,车坐下共放置12块电池,更改了大功率控制器,大梁和电池容器均改装成可伸缩样式,电池更换至3000w,改装后速度可达100km/h,远远超过电动自行车速度低于25km/h的要求。

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的行为
改变了车辆原有结构
而“解码”、改装电池等行为
更是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所以,必须要告诉大家的是
5月1日起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对骑电动自行车带牌上路、
骑电动车佩戴头盔、
不得生产和销售拼装改装的电动车、
服务企业需购买保险等进一步明确。

《办法》中还规定:
驾驶拼装、改装或者变造、
伪造整车编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驾驶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20元罚款
也就是说,
5月1日之后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等行为
都是违法!!

警察提醒
       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伤亡风险降低60%至8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保护作用。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安全盔=保命盔,安全就是生命带。为了您和家人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车,无论是开车前排和后排乘坐,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济南公安提醒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我们每个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上路行驶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不拼装、不改装,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




发表于 2022-4-26 10: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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