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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属违法!新规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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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1 16: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5月1日起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对骑电动自行车带牌上路、

骑电动车佩戴头盔、

不得生产和销售拼装改装的电动车、

服务企业需购买保险等进一步明确。


《办法》中还规定:

驾驶拼装、改装或者变造、

伪造整车编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驾驶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元罚款

也就是说,5月1日之后

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等行为

都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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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提醒
       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伤亡风险降低60%至8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保护作用。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安全盔=保命盔,安全就是生命带。为了您和家人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车,无论是开车前排和后排乘坐,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济南公安提醒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我们每个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上路行驶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不拼装、不改装,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
发表于 2022-4-21 17: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戴头盔戴头盔戴头盔     
发表于 2022-4-21 18: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做道路的文明使者
发表于 2022-4-21 23: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不让人活了?
发表于 2022-4-22 09: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呵呵            
发表于 2022-4-23 20: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但凡老百姓有点办法,谁知不到开车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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