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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镇)教育办公室(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和各级指挥部的要求,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补充通知如下:
一、实行线上教学的学校(居家学习活动的幼儿园)
1.初四师生员工暂缓复学,继续实行线上教学。
2.线上学习(居家学习)的学生(幼儿)居家学习(活动),尽量不要外出,少聚集、不聚会。
3.共同居住人尽量不外出、不聚集,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4.居家期间认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每日按照要求自我测温,出现异常症状及时就诊。
二、实行线下教学的学校
1.全体师生员工在校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少聚集,学校暂停集会活动。
2.学校严格落实全封闭内循环管理,坚决落实人员不进不出的规定,杜绝跑校走教情况。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3.学校认真梳理复学前《家长承诺书》、复学相关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每日核酸检测台账、师生员工每日“三测温两报告”相关资料,规范整理档案资料。
4.涉及羊里街道的师生员工,一律执行单人单间管理,单独送餐,线上教学。每日核酸检测时,不与其他师生员工一块检测,单独编组检测。
5.学校必须的生活物资,做到校外无接触交接,严格落实消毒消杀措施,静止到规定时间后入校。
6.要密切关注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加强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做好服务保障和关心关爱等工作。
7.严密做好核酸检测组织,坚持每天在校师生员工全员检测,核酸检测时直线排队,严格落实1米线要求,参检人员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8.学校及时了解回应师生员工合理诉求,严防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服务保障不到位等引发重大舆情。
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教育工委)
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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