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汶上县 汶上县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 蔚某某、刘某某(夫妻)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1月31日22时16分,汶上县疾控中心接到济宁市疾控中心推送的天津市滨海新区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我县人员蔚某某、刘某某(夫妻)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杨某某同时排队核酸检测,被当地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蔚某某、刘某某已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通报蔚某某、刘某某的活动轨迹,寻找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蔚某某、刘某某活动轨迹
1月27日15时左右,蔚某某、刘某某二人到天津滨海区中医院(杭州道院区)采集核酸。后二人步行回家(住址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静庵里小区3号楼),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
1月28日19时左右,蔚某某、刘某某自驾车出发返回汶上。22时左右,在东光服务区(京台高速),停留约10分钟,全程佩戴口罩。24时左右,到达汶上县郭楼镇蔚村家中,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
1月29日10时左右,蔚某某、刘某某自驾车到郭楼镇卫生院核酸采样点核酸采样。随后到郭楼镇计生办门口肉摊买肉、附近商店买烟,全程佩戴口罩,回家后未外出。
1月30日早上9时,刘某某自驾车到郭楼卫生院核酸采样点核酸采样,全程佩戴口罩,其他时间未外出。
1月31日17时,蔚某某上坟祭祖,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24时,将密接蔚某某、刘某某用专用车辆转运至汶上县集中隔离点(县中医院老院区)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蔚某某、刘某某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汶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7-6766017汶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537-7020224 汶上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2月1日
临沂市兰山区 关于紧急寻找次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临兰疾控[2022]第5号
2022年1月31日,兰山区接外地协查函,函告杭州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1名密切接触者现在我区。收到协查函后,兰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疫情防控方案要求,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该密切接触者目前已在我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月28日、29日、30日3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以下为该密切接触者在兰山区部分活动轨迹:
1、1月28日11:52-12:23在“欧尚造型”(成才路与师院东街交汇西约100米路南)理发。
2、1月28日13:20-14:54(南侧第3包间)、14:54-18:44(南侧第4包间)、20:56-23:14(南侧第1包间)在“星宇电竞馆”(成才路与师院东街交汇西约50米路北)上网。
3、1月28日19:17-20:21在“青花椒炒鸡”(通达路与前十街交汇西北东方不夜城南侧沿街)就餐。
4、1月29日12:37-12:50左右在“多味小吃”店(师院东街15号附近)购买食品。
5、1月29日12:53-18:35(南侧第1包间)在“星宇电竞馆”(成才路与师院东街交汇西约50米路北)上网。
6、1月29日19:00-21:30左右在“吾岳小望河烧烤”(卧虎山路与文峰山路西20米路北)就餐。
7、1月29日21:40-23:53在“水边咖啡”(大剧院店,兰陵路与府右路交汇北路东)消费。
8、1月30日16:15-16:23在“天猫小店”(百晟便利店,成才路后园馨园小区C区南门西邻)购物。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镇街道(经开区)、村社区或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539-8016255。
附:兰山区核酸检测采样点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31日
德州市 1月31日 德城区疾控中心接协查通报 寻找次密接人员 密接者曾乘公交车、去火车站
关于寻找与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 有接触人员的公告 2022年1月31日德城区疾控中心接协查通报,有一外省密接人员在德城区有行程轨迹,该密接者已在阜城集中管理,做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纪某某在德城区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纪某某于1月24 日上午8时49分乘坐G174次列车(5车厢12D座)自杭州东站至德州东站下车; 13:30左右乘坐106公交车于14:20左右到达德州; 14:25在德州火车站扒鸡大酒店附近的小丫刀削面进行就餐; 14:40去德州火车站候车厅侯车; 16:19乘坐K7730次列车(12车厢01A座)自德州站至东光站下车。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德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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