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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虎年春节之际,一起合同诈骗案的被害人王某来到莱芜区法院,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刑庭法官刘伟手上,对法官的严格执法、公正办案表示衷心感谢。
事情还要从15年前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件说起。2007年,王某因代理卢某的业务,被诈骗53万余元。该案时间跨度长,王某诉求强烈且卢某不认罪,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卢某权益,最大程度挽回王某经济损失,刘伟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审查,加班加点梳理证据,研判案情。面对庭审中控辩双方的争议问题,刘伟建议公诉机关补充侦查,并果断对被告人卢某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完整的证据链使整个案件出现了转机,卢某被逮捕后“见了棺材落了泪”,刘伟趁机开展王某与卢某的调解工作。
案件顺利结案,法院依法判决卢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卢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3万余元。
锦旗不仅代表着群众对法官的信任和赞许,更是法院干警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真实写照。莱芜区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从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切实把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注:1.本贴图文来源于莱芜区法院微信公众号2.独家新闻账号非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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