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和*镇惊现当代版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说的是,济南市莱芜区和*镇大**村一村民举报村支部书记,镇纪委书记不作为,举报人责骂纪委书记并录音发送至微信群,公安局给予举报人行政拘留七天的处罚。从“只许州官防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闹剧事件中不难看出,镇领导杀鸡儆猴的工作方法。有人提出问题,领导干部不是马上解决问题,而是先把提出问题的人解决了,这样就不会再有问题存在了,也暴露出镇领导的洁癖。首先,举报人骂人固然存在过错,但是举报人为什么骂镇纪委书记而不是骂其他人?镇纪委书记三次失约毁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法定职责必须为”基本常识,且还不能容忍举报人的责骂,体现出没有大度之心,没有爱民之心,没有宽容之心,没有“以人民为中心”,只有鸡肚心肠。换言之,这样的纪委书记是否称职?其次,纪委书记在三周内三次毁约失约,是否存在过错?再次,该事件中举报人骂的对象不是镇纪委书记是普通百姓,还会是行政拘留七天的处罚吗?从网上查到的情况来看,同样的事不同的处理结果来看,“以领导为核心”执法环境,在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体现得淋漓尽致!该帖中虽有不当言论,“据说,在*国平民骂总统不违法,总统骂平民违法,虽然不知道是否真伪,至少说明,为官不为就应该受到责骂,可恶的*国给国人树立了官民不平等的价值观。”但是也体现出了在济南市莱芜区“依法治民而不是依法治官”的法制环境···
补充内容 (2021-12-2 21:18):
济 南 市 莱 芜 区 和 庄 镇 大 英 章 村 支 部 书 记 栾 * 杰, 和 庄 镇 纪 委 书 记 叫 李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