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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利众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件生产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钢结构件生产加工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山东利众钢结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长江大街51号
公示内容: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26日,共20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张维 1346822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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