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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案例宣传《民法典》——招猫逗狗被咬,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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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9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招猫逗狗被咬,谁的责任

晚饭后丽姐给家里的小金毛球球系上遛狗绳,带上铲屎工具就去公园散步了。在公园里,球球的可爱一下子就吸引了许多小朋友的注意,小朋友都围着球球团团转,丽姐紧紧拉住遛狗绳,小心看顾球球,让孩子们与球球保持距离,害怕球球会不小心咬伤小朋友们。但是意外还是发生了,其中一个小朋友拿矿泉水瓶子打了球球,球球一下子就反击,咬伤了小朋友,小朋友哇地一声就哭了。丽姐想,这真是平地起风波啊,倒霉透顶了,千注意万注意的,自己对球球什么安全措施都做了,却还是发生了咬伤事件,那这次狗咬伤人事故的责任归谁啊?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1-6-29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发表于 2021-8-16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平地起风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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