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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3号)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涛的提请,于2021年2月25日决定任命:
李华民为泰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戴先锋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华民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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