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坡印兰亭 于 2021-1-6 15:14 编辑
2020年12月26日晚,贾先生到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创公馆住宿。
直到第二天中午12点,他心里突然一惊…
坏了!行李箱被忘在停车场,里面装着百万元现金!
贾先生惊慌失措
赶紧向青岛海岸警察支队灵山卫派出所求助
贾先生接下来的话让民警也十分吃惊
如此巨额现金因疏忽大意被遗忘在路边
连民警也无法相信
民警通过查询附近监控
证实事情果然如贾先生所说
2020年12月26日晚9点15分
贾先生将车停下后
从后备厢里拿出行李箱
后来又倒腾了一阵其他行李
自己一个人离开了装满现金的行李箱
孤零零地待在路边↓↓
大约半个小时后 一名过路男子将行李箱捡走 ↓↓
看到这里,贾先生急眼了
已经过去十几个小时箱子还能找回来吗?
即便找回来,钱还能在吗?
民警立即展开追查
通过监控发现
捡箱子的人进了诺沙湾小区↓↓
12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民警终于找到捡拾人
那个行李箱就放在阳台上
由于箱子有密码锁所以没有被打开↓↓
当贾先生赶到派出所
看到分文不少的百万元现金
握住民警的手连连道谢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