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的街头巷尾 我们随处可以见到电动自行车 因为出行方便 目前它已经成为 大家短途代步出行的一大选择 但很多问题也随之而来 有人为了追求刺激、方便 将电动车进行改装
4月14日 交警支队天桥大队 在济泺路清河北路路口 针对电动车的违法改装 开展集中整治 一辆拉着两大箱货物的 电动自行车被民警拦了下来
车子停下后 民警发现货物并没有任何固定措施 但看起来放置在后座上却非常平稳 将货物搬下后才发现 车子后座被改装成一块平板
车主改装的目的 就是为了拉货物更方便 但非机动车载物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如此改装是非常危险的 民警对车主违规载物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拼装、改装现象并不少见 甚至有人改起来非常“疯狂”
4月6日,石家庄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猫腻随即将其拦停
经过民警仔细检查后发现,该车共有四处明显改装痕迹,车坐下共放置12块电池,更改了大功率控制器,大梁和电池容器均改装成可伸缩样式,电池更换至3000w,改装后速度可达100km/h,远远超过电动自行车速度低于25km/h的要求。
改变了车辆原有结构 而“解码”、改装电池等行为
更是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5月1日起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对骑电动自行车带牌上路、 骑电动车佩戴头盔、
不得生产和销售拼装改装的电动车、
《办法》中还规定: 驾驶拼装、改装或者变造、 伪造整车编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驾驶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20元罚款 也就是说,
5月1日之后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等行为 警察提醒 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伤亡风险降低60%至8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保护作用。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安全盔=保命盔,安全就是生命带。为了您和家人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车,无论是开车前排和后排乘坐,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济南公安提醒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我们每个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上路行驶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不拼装、不改装,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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