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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世界上从来不存在不可用于实战的招法,也从来不存在不可破解的招法。所谓“绝招”云云,只不过是特定情况下难以破解而已,绝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稳操胜券。
在武术界,时常听说某人有什么“绝招”,有的武术家也公开宣称自己的某种招式是“无法破解”的“绝招”,这些恐怕都是片面之词。其实,衡量一种招法是不是“绝招”,唯一的参照物件是对手。如果对手较弱,则此招可能得手;若对手较强,则此招能否得手就很难说了,甚至可能因此而反受其制。既然称得上“绝招”,那招式当然是比较高明的,出乎常人之意料。不过,无论多么高明的招式,在实施时都必须以功底为基础。倘若功底很差,而又遇上了很强的对手,那么恐怕再高明的招式也会无济于事。
某地有一位青年拳师,自幼习武,所练甚苦,功底较好,在当地已小有名气。他练就了一招“三角步”,就是当对方攻来时,抓住对方的手臂或脚腕,顺势撤步转身,将对方猛摔在地。这是利用圆周运动和离心力原理,顺势借力的一种摔法。他屡试不爽,于是自诩为“绝招”。后来,他与一位摔跤手比试,又使出这招来,谁知对方力气很大,刚一搭上手,反被对方顺势扭住,竟将他一下子举了起来,只得认输。事后,这位拳师对朋友说,对方力气太大,根本拽不动。
再深入推敲一下,就会发现,有些“绝招”既不复杂,也不出奇,看来平平淡淡,但却凭着速度快、爆发力强、准确性高而具有很大威力。形意拳中有一路崩拳,动作十分简单,只是上半步打一拳,重复演练,但名师郭云深将其稍加变化,竟以此技屡败众多高手,被誉为“半步崩拳打天下”。据传,当年与之试手的拳师们大都知道郭云深的这手功夫,无奈郭云深身法极快,拳出如电,对手们来不及反应就已被远远击出,这正应了“大巧若拙”那句行话。但郭云深以此技与车永宏交手,却一招就败下阵来。原因在于车永宏身法更快,郭云深一拳甫出,便已被牢牢拿住。
平心而论,凡是高明的招式,无非是具有以下四个特点,即出其不意、速度快、爆发力强、准确性高,从而在实战中获得了较高的成功率,故而被誉为“绝招”。以上四个特点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对敌时,只有爆发力强,才能作到速度快,达到出其不意和准确性高的效果,从而取得较高的成功率。有人把速度快当作应敌的首要条件,实际上,速度的快慢基本上是由爆发力的大小来决定的。即如形意拳的崩拳而言,其进攻的质量并不完全体现在出拳的刹那间,而主要体现在行拳者的整体身法上。进攻的源起在于后脚的下蹬之力,下蹬之力越大,上步的速度就越快,出拳的速度也就越快。练过形意崩拳的人也许会有这样的体会:拳上的劲力似乎是从后脚跟传上来的,只要后脚用力一蹬,那股劲力就从脚跟经由腰胯升至肩部,再顺上臂而下,从拳尖放出,伴随着“砰”的一声轻响。说起来似乎有点费事,也有点玄乎,但在行拳时却只是一瞬间的事。这种下蹬之力,就属于爆发力,它决定了进攻的速度,同时也决定了进攻的质量。
太极拳看来柔缓,但它的劲力是含而不露,令对手难以察觉。试看太极高手应敌,一旦将对手粘上,陡然放劲,其劲力的确非同小可,这种爆发力也非一朝一夕可以练出。
武林中历来有凭一招一技而成名者,以头部击敌而屡屡得手者,人称“铁头”;以掌力吞吐而成名者,人称“神掌”;以拳劲迅猛而成名者,人称“神拳”;以腿法变幻而成名者,人称“神腿”。凡为高手者,无不练就几手“绝招”,凭此扬名立威。这些“绝招”,无非是练之最熟,用之最顺,发力最为畅达,应敌最易得手。一言以蔽之,得心应手而已。
不过,就一个人而言,能练出三五项“绝招”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一个人决不可能练出几十种乃至上百种“绝招”。每个人精力有限,时间有限,不可能把很多招法都一一练成绝活儿。倘若有人自称“招招都绝”,实际上很可能一招也不绝。有一本拳书说,少林寺“为了提高弟子们的实战功夫,往往从十套拳、百套拳中集中选出数百或上千精华招势,编成打擂套路,授给弟子,专门训练和提高其实战技术”(《少林打擂秘诀》第三页)。此话很值得推敲。
少林寺中的“精华招势”必然是十分高明的,可称得上“绝招”了。把几百乃至上千“绝招”编在一起,让弟子们训练,听起来很吓人,但实际练起来,其效果如何就另是一回事了。一套拳路,短的有十几式、二三十式,长的有五六十式,更长些的有七八十式,倘若有上百式,那就可谓“超长套路”了。试想,将上千“绝招”编成套路,至少可编成十个这样的“超长套路”。练过拳的人都懂得,倘若想把一个二三十式的短套路练得精熟,也非得下三五年苦功夫不可,而此上千“绝招”、十来个“超长套路”,不知需要多少年才能练得精熟,什么时候方能登台打擂?况且,一个人要练成上千绝招,本来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非凡人所能为。孔子曰:“过犹不及”。话说过了头,就成了大话,等于不说。
中国武术中的所有招式无不可以伤人,凡不可伤人者不足以成为招式。以此推论,则任何招式都有可能变成“绝招”,其成功与否的根本原因在于习武者自身的功底,而招式本身的设计则是比较次要的因素。
笔者曾听说,从前,河南省开封市有一位姓吴的小伙子,以推车卖瓦盆为生。他拜师学武,但天资较为鲁钝,似乎不是学武的材料。师父见他力气很大,就教给他一招“黑狗钻裆”,让他好好练习。后来,他居然凭这手功夫打败过不少人,在武林中混出了一点名气。“黑狗钻裆”一式的动作颇不雅观,稍有身份者均不屑用之。但这位小伙子本属“推车卖浆者流”,并无身份高下的负担,用时坦然自得,效果却也可喜,这就很有点“绝招”的味道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笔者曾见过此人,当时他已四十几岁,当搬运工,果然木讷而不善言辞,嗜酒,食量过人。他个头不高,但十分壮实,一次可扛走二三百斤重的货包,而且天天如此工作,其力气可想而知。以如此力气,用“黑狗钻裆”之术掀翻一个人,当真是易如翻掌。
笔者又想,倘若此人遇到了应变机敏或力气更大的对手,结果又当何如?他若低头硬钻,而对方却侧身闪开,兜臀飞去一脚,或当头全力下击,恐怕就不太妙了。使用“黑狗钻裆”时,自己的背部暴露无遗,乃应敌之大忌,若遇高手,易遭重创。由此推测,此人当年可能未遇上真正的高手。
由此可见,所谓“绝招”云云,都是相对而言。对于一般人可称为“绝招”的,对高手却可能恰成致败之招。习武之人哪个不练有一两手看家本领?但这一两手本领能否真正看住家,那就要靠对手去评判了。笔者曾耳闻目睹一些试手场面,试手的双方大都不是泛泛之辈,但结果大多是有胜有败。失败的一方未必没有几手拿手功夫,他们的拿手功夫也未必都是管看不管用的“腥挂子”,但失败的事实只能说明他们的对手更强,证明他们的“绝招”也有不“绝”的时候。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自称拥有“绝招”者,其眼界未必很高;而自称什么也不行的人,却实在不宜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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