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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贴示] 源远流长说剑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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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 15: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一)从骨剑到击剑

剑术在我国,源远流长。早在石器时代向铜器时代过渡的时期,就已有了剑器的发明创造。古籍《黄帝本纪》载说:“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题铭其上。”《管子·数地篇》载说:“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矛、戟,此剑之始也。”从出土实物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新石器时代已开始有了用细长石薄片嵌入兽骨两侧的“石刃骨剑”。这种剑器体积不大,显然是一种生活工具,还起不了后来剑术击刺的武器作用,但却具备了剑器的雏形。到了铜器时代,剑器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出土实物中出现了西周时期的“铜剑”。这种剑器在合金、冶铸、淬炼、花纹、外镀、形制等方面,都已达到了相当高的工艺水平。有剑器的发明创造,才能有剑术的产生。从“石刃骨剑”到“铜剑”这一不断进步的漫长过程,为剑术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周秦时期,剑术的活动情况已有了记载。《孔子家语》载:“子路戎服见孔子,仗剑而舞。”这是剑术的一种“舞练”的运动形式。拿着干、戈、戚等武器进行“舞练”,周代唤作“舞象”。在少年教育内容里面,规定15岁的少年都要学习“舞象”。其目的除了“寓兵于乐舞之间”“习戍备”之外,同时也还有着“执其干戚,习其俯仰诎(屈)伸,容貌得庄焉”的锻炼身心健康的体育意义。在盛行佩戴剑器之风的周代,又有“舞象”这种教育制度,“仗剑而舞”的风尚,当不会只是子路而已。

剑术的另一种“相击”格斗的运动形式,也在此时出现,“击剑”蔚然成风。《庄子·说剑篇》载说:“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当时剑术的这种“相击”格斗的运动形式还没有完善的护具,因之比赛时伤害事故极易发生。在赵国,一次连续7天的击剑比赛中曾死伤六十余人。在吴国,由于好击剑,许多百姓的身上脸上都经常带有剑伤的瘢痕。虽然如此,人们对“击剑”之风还是好之不厌。剑术的这种“相击”格斗的运动形式,不仅仅是剑与剑相击,也还有以剑器与别的长兵武器相击格斗的比赛,秦时把它称作“持短入长,倏忽纵横之术”。

(二)传剑论显 渐及四方

周秦时期,剑术的基本理也已形成。汉代的史学家司马迁的先祖,就是在此期间“去周适晋”,后分散,“在赵者,以传剑论显”。燕国的荆轲,“尝游榆次,与盖聂论剑”。庄子在《说剑篇》里论剑道:“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后之以发,先之以至。”《吴越春秋》里的“越女”,是一位女子剑术家。她的剑术理论的基本论点是:“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突)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仿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理法极为深奥,至今难释。

两汉时期,剑术的普遍性远出于周秦。郡国“剑客辐凑”,吴越之地因袭前代遗俗,“其民至今好用剑”。剑术名手辈出,技术水平也有发展。汉初的曲城侯、张仲,就是“以善击刺,学用剑立名天下”的剑术家。“曲城侯”的剑术和“越女”齐名,同为剑术家们的楷范。王充在《论衡》里说:“剑伎之家,斗战必胜者,得曲城、越女之学也。”淮南贤士“八公”之一的雷被,也是一位巧于击剑的剑术家。淮南王的太子刘迁“学用剑,自以为人莫及,闻郎中雷被巧,乃召与戏。被一再辞让,误中太子。”让之再三而击中,可见他剑术的巧妙。《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记载了这一故事。传记中说是“误中”,实是因为刘迁是太子,故而说得体面一些罢了。还有鲁石公的剑术,技术水平也是很高的,刘向在《说苑》里说他的剑术“迫则能应,感则能动,盷穆无穷,无象变形……”到汉末,剑术家已遍布四方,著名的剑术家有王越、史阿等人。魏国的曹丕,他在《典论·自叙》里,自己说“好击剑,善以短乘长”,能够以剑器和其他长兵武器较量。他的剑术学于史阿,技术精熟。他听说奋威将军邓展“善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是一位武艺很全面的武术家,便与之“论剑良久”,后来并与之较量。“时酒酣耳热,方食竿蔗,便以为杖,下殿数交,三中其臂”,再复一交,又“正截其颡”。幸亏是用竿蔗当剑器,不然的话,邓展定会受到伤害。刘备善使双剑,他的剑术“顾应法”,也曾流传一时。汉制,自天子至百官无不佩剑。东方朔、司马相如、田仲、杨球、尹翁归等文人,也都善击剑,可见剑术之风盛。

在这时期,剑术“舞练”的运动形式,随着“宴乐必舞”“乐饮酒酣必自起舞”的习俗,也经常出现在宴会上。楚汉相争时的“鸿门宴”,楚项庄就是借“入为寿”为辞而“请以剑舞”,遂在宴会上舞起剑来的。如果没有这种“宴乐必舞”的习俗,项庄是不可能在宴前拔剑起舞的。三国时,吴国的凌统、甘宁,在吕蒙的宴会上表演了“刀舞”、“双戟舞”,虽说使用的不是剑器,但却说明了手持武器进行“舞练”的运动形式是很普遍的。就是“相击”格斗的那种“持短入长”、“以短乘长”的剑术,也以“舞练”的形式出现了。在江苏省铜山县汉墓出土的画像石上画着:一人执剑和盾,一人执长戟。执剑者,右腿屈膝,左腿跪步,左手持盾在后上方屈肘上举,右手执剑向对方面部伸出直刺。执长戟者,左腿屈膝,右腿跪步,双手持戟正向上架格对方之剑。两人都穿着长袍,不披盔甲,也不戎装。旁边则有乐人以琴、竽等乐器伴奏。这是一幅“舞练”对打的画面,而不是“相击”格斗。剑术对打的“舞练”,在汉代除了剑器对长兵武器之外,也还有双剑对刀盾等。

《汉书·艺文志》兵伎巧十三家199篇,列有《剑道》38篇;同时,在杂赋十二家233篇中,也列有《杂鼓琴剑戏赋》13篇。说明剑术的“相击”格斗和“舞练”这两种运动形式,在汉代都是普遍流行的。

(三)论剑演练 遍及朝野

晋代尚清谈玄理。但“争骑乘之善否,论弓剑之疏密”,喜好剑术之遗风还是存在的。阮籍就是喜好剑术的一位,他在《咏怀》一诗里吟道:“少年学击剑,妙伎过曲城。”说自己的剑术已经超过了汉时的曲城侯。晋代的集体剑舞,舞练起来也是非常雄壮的。傅玄在《短兵篇》里这样描述道:“剑为短兵,其势险危,疾踰飞电,回旋应规,武节齐声,或合或离,电发星鹜,若景若差,兵法攸象,军容是仪。”好剑之风延续到南北朝,见于文献记载的尚有北魏的“卫王仪……少能舞剑”;南梁的道士陶弘景更著有《剑经》,首开后世道家习练剑术之端。

唐代,剑术遍及朝野,文人、武将、妇女、道家,擅长剑术的大有人在。诗人李白“少年学剑术”,经常“酒酣舞长剑”、“三杯拔剑舞龙泉”,在朋友中间仗剑而舞。其他的诗人如苏颋、袁瓘、王昌龄、白居易等,也都喜爱剑术。将军裴闵的剑术,更能给予人们一种振作精神的感染力。《明皇杂录》里载说:名画家吴道子在天宫寺作画,由于废画很久了,提不起精神来,他特地请裴闵来为他舞剑鼓气。他对裴闵说:“闻将军善舞剑,愿作气以助挥毫。”结果裴闵为他舞练了一回剑之后,吴道子受到了剑术的感染,顿时精神振作,作起画来“奋笔立成,若有神助”。无独有偶,在百戏队伍里的女子剑术家公孙氏的剑术同样具有莫大的魅力。《新唐书》载:著名书法家张旭自己说是“见公主担夫争道,又闻鼓吹,而得笔法;观公孙舞剑器,而得其神”。自此草书长进。“一夫先舞剑,百戏后歌镳”,在百戏队伍里舞练剑术的也还有许多男子,但恐都没有像公孙氏那样具有感染力。其他的百戏项目也都赶不上她表演的剑术神妙,无怪诗人郑嵎在《津阳门》里说道:“都庐寻橦诚龌龊,公孙剑伎方神奇。”诗人杜甫对她的剑术表演作过这样的绘述:“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诗人把剑术的身法、气势、神韵,作了形象的概括。剑术的舞练技术,在唐代可以说是有了空前的发展。

(四)佛兴道盛 演进曲折

在唐代,由于佛、道宗教的盛行,充满神仙妖邪鬼怪的迷信之风,影响着剑术的健康发展。《妙吉祥最胜根本大教王经》里面有“成就剑法”及“圣剑成就法”,说是若剑术练成之后,就能够“隐身”、“降龙”、“杀魔冤”、“破军阵”、“杀千人”、“寿命一百岁”。唐代小说中的剑侠事迹,以及后代所传说的千里之外飞剑取人首级、“单丁杀百贼”等,都是受了这种神奇怪诞的宗教“剑法”的影响所致。这是剑术在唐代发展中颇为消极的一面,后世的剑术有一部分遂为佛、道所利用而走向了神秘的歧途。

宋统一全国之后,鉴于外患之烈,重视讲武之礼并不亚于前代。此时的剑术,据《东京梦华录》《西湖老人繁胜录》等书籍载说,在朝廷有“军头司每旬休,按阅内等子、相扑手、剑棒手格斗”;殿司诸军于白洋湖操练水战时,也还须有“剑棒手数对打熬”。剑术的“相击”格斗的运动形式,仍然是皇家训练军士的军事体育项目中重要的一项。

至于“舞练”形式的剑术,同样在继承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续资治通鉴》《东京梦华录》《都城纪胜》等诸书里载说,太平兴国四年,“帝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剑舞,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见者无不恐惧”。这种集体的剑术舞练,往往是在外国使臣前来修贡、赐宴便殿的时候,才“出剑士示之”。“数百人袒裼鼓噪,挥刃而入,跳掷承接,曲尽其妙”,唬得国外使臣们“不敢正视”。及出征太原“巡城”时,也“必令舞剑士前导,各呈其技,城上人望之破胆”。“舞练”形式的剑术,在诸军“百戏”里面,也有“剑对牌”之类的对练项目出现。即使是民间的“百戏踢弄家”,也有许多是擅长“舞剑”的。

在宋代,士人中间也还是流传着“中夜闻鸡,剑光正烛牛斗”;“舞剑灯前”、“论诗说剑”的尚剑遗风。著名诗人陆游就是其中的一位。他“十年学剑勇成癖”,“少携一剑行天下”,“负琴腰剑成三友”,把剑看成是身边的挚友。他的朋友河中人独孤景略,也是“工文、善射、喜击剑”的文士。其他如戴复古、汪晫、燕王德昭八世孙赵希臣、太学生范晞文、紫清明道真人葛长庚等,这些衣冠之士,无不喜爱剑术。

(五)惧民禁剑仍不衰

宋王朝虽然置武学,兴武科,重讲武之礼,但是对于“相击”格斗形式的“击剑”在民众中间的开展,却抱着消极的态度。如《续资治通鉴》载:真宗咸平五年,“代州进士李光辅善击剑,诣阙。帝日:‘若奖用之,民悉好剑矣。’遣还。”由于宋王朝惧怕民众“悉好剑”,“相击”格斗式的剑术仅为少数人所掌握,使剑术在民间越来越走向单一的“舞练”形式,击剑之道逐渐一反秦汉之风而滞止不前。

元、明、清以来。元代蒙族入主中原,屡禁“民间私藏军器”,“凡汉民持铁尺、手挝及杖之藏刃者,悉输于官”;“教人兵艺,杖之”;“习用角抵之戏,攻刺之术者,师弟子并杖七十七”,这些禁令,《元史》中均有记载。故剑术在民间趋向隐蔽。明代武风兴起,公开论述拳、棒、刀、枪的著作有之,教剑者、论剑者也有之。如庄元臣在《叔苴子》里论剑道:“教剑者有法,及其能剑,忘其法并忘其剑矣。……未忘法而用剑者,临战斗而死于剑。”强调剑术在“相击”格斗时,不能拘泥于固定的法则。然而,论剑术的著作,较之拳、棒、刀、枪等著作,还是少见。到了清代,民间“学习拳棒有禁”,剑术当然也是被禁止的了。然而,尽管遭禁,剑术仍然在民间不断地流传着。

剑术流传到近代,“相击”格斗形式的剑术已为一种“短兵”运动项目所替代。它除了保持剑术的攻防技术之外,还兼具刀术、短棒的攻防技术。器械也变为用直径半寸粗细的藤条一根,裹上一层棉花,用布条缠紧,外面包上柔软的皮革;以两块硬厚的皮革合缀一起制成约直径3寸的圆形护手;合制成长3尺、直径1寸的棒形器械。比赛时有规则、有裁判。“舞练”形式的剑术,经过继承发展,再继承,再发展,逐步地形成了具有独立体系的“套路运动”。其种类和内容,都是非常丰富的。如:太极剑、太乙剑、八仙剑、八卦剑、纯阳剑、达摩剑、青萍剑、青龙剑、青虹剑、飞虹剑、峨眉剑、昆仑剑、武当剑、昆吾剑、三才剑、三合剑、七星剑、十三剑、龙形剑、蟠龙剑、云龙剑、龙凤剑、螳螂剑、通臂剑、绨袍剑、穿林剑、奇行剑、金刚剑、连环剑、双手剑等等,都是在各地广泛流行的剑术。

在近代的这些“舞练”形式的剑术中,有单剑,有双剑,有用长穗的剑,有用短穗的剑,有单手运使的剑,有双手运使的剑,有正握把走势的剑,有反握把走势的剑,有单人独练的剑,有双人对练的剑。名目繁多,形式不一。但是就其剑路的体势而言,大致可归纳为四种:工架剑、行剑、醉剑、绵剑。工架剑的运动特点是一招一势,端端正正,形健筋遒,端庄势整,犹如书法中之“楷书”;行剑的运动特点是挥攉飘洒,流畅无滞,多行势而少停息,犹如书法中之“行草”,长穗剑多为行剑体势;醉剑的运动特点是恣意挥舞,乍徐还疾,忽往复收,势如酒醉;绵剑的运动特点是柔和蕴藉,缓缓不断,自始及终,绵绵相连。这些剑术不仅具有体育的作用,同时还具有美育的价值。

剑术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在今天新的历史时期,应当继承发扬,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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