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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直属高速二支队莱芜大队辖区京沪高速高新区收费站出口广场发生一起两车剐蹭事故,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仅造成两车车身不同程度受损。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两车已简单拍照,自行移动到路边等待,民警通过现场勘查、监控取证及双方当事人陈述核实还原事故经过。 事发时段车辆驶出高速收费站,其中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员在驶出收费通道后,未提前观察后方路况、未确保安全距离,临时变更车道,与左侧车道通行的小型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剐蹭、车身漆面受损。交警认定:变道车辆驾驶人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车辆通行,是引发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法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对其违法变道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及相应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车流密集、车速转换频繁。驾驶人驶出高速、进出收费广场时,应提前规划行驶路线,严禁随意变道、加塞、急刹、抢行,自觉遵守通行标线,保持安全车速车距,文明有序通行,杜绝侥幸驾驶,切实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有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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