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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为电动自行车立法:改限速、加车篷等也将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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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1 12: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这一行为,如果经过劝导仍不改正的将拟处以20元罚款。该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一部针对山东本土交通通行状况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有望在不久后出台,让电动车走上“正”途。
      通过立法后,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等行为将受到处罚

       据了解,《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已被省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列为政府规章一类立法项目。山东省公安厅成立起草工作专班,广泛查阅资料,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采取各种方式了解江苏、浙江、海南等省电动自行车立法情况,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初稿。先后赴淄博、潍坊、聊城等地开展立法调研,组织召开多场座谈会,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公众代表参与立法座谈会,向社会各界发出调查问卷1600余份,书面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地意见。在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和研究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

       今后拼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也将被处罚
       今年3月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展望“十四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一组数据,“十三五”期间,山东完成全省3377万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挂牌率达98.1%,数量全国第一。由此不难推算出,山东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然接近3500万辆。

       征求意见稿新增加的处罚条款不仅是佩戴头盔,拼装电动自行车;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蓄电池;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座位、伞具、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等行为也将面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发表于 2021-9-21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电动车确实要严管
发表于 2021-9-21 21: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转盘这里合计红绿灯就是给汽车车主准备的!
电动车到了这里从来不看灯,
就像车流中一条游来游去的鱼儿。

发表于 2021-9-22 07: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木了别的事了,除了处罚就是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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