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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钢城区处非办 发布“风险提示” 提醒广大市民 位于钢城区梅苑沿街楼商铺的 山东新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莱钢分公司 未经批准 吸引资金 已涉嫌非法集资 请自觉远离 ↓↓↓
风险提示
广大市民: 近日,我办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山东新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莱钢分公司(公司地址:钢城区钢都大街梅苑沿街楼商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投资股权为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该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 根据《防非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鉴于上述,我办现郑重发布提示: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如有群众参与该涉嫌非法集资项目,应尽快退出,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处置。 钢城区处非办举报电话:76896387
济南市钢城区打击和处置 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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